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建筑業是國民經濟的支柱產業。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建筑業快速發展,建造能力不斷增強,產業規模不斷擴大,吸納了大量農村轉移勞動力,帶動了大量關聯產業,對經濟社會發展、城鄉建設和民生改善作出了重要貢獻。但也要看到,建筑業仍然大而…[閱讀全文]
2000年1月10日國務院第25次常務會議通過 2000年1月30日中華人民共國國務院令第279號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目 錄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章 建設單位的質量責任和義務 第三章 勘察、設計單位的質量責任和義務 第四章 施工單位的質量責任和義務 第五章 工程監…[閱讀全文]
(2002年6月29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 2002年6月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七十號公布 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 根據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決定修正&nbs…[閱讀全文]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的決定》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于2011年4月22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腥A人民共和國主席 胡錦濤 2011年4…[閱讀全文]